推广智能化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恰逢其时

 当前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,在现有电子诉讼服务体系的基础上,不断拓宽线上服务、自助服务覆盖范围,强化远程跨域服务,既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又确保法院工作不掉线、为民服务不断线,推广智能化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恰逢其时。

  随着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的智慧诉讼服务兴起,诉讼服务开始依托信息通讯和智能化等新兴技术,而不再依赖于人与人的面对面接触,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应运而生。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情况下,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在减少人员流动接触,防止病毒传播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(东方法律网提供)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,进一步推广运用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恰逢其时。

  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,实现了诉讼服务从“走马路”到“走网路”的转变,一网链接法院、党委政府、企事业机构等相关主体,一网覆盖所有案件,贯通立案(东方法律网提供)、调解(东方法律网提供)、开庭、送达等所有流程,一套系统融合所有诉讼业务和系统数据,一网通办所有的诉讼事项,服务人民群众和当事人,实现诉讼服务工作高度的网络化、数字化、智能化。

  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能够实现诉讼活动八个阶段“不接触”。一是诉前调解阶段。通过移动微法院、多元解纷大数据、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功能,为当事人和各纠纷解决主体提供在线智能服务和智能辅助。二是登记立案阶段。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在线诉讼服务平台,当事人可在线提交立案申请,并具备身份认证和缴费功能。三是材料收转阶段。当事人可对案件材料及法律文书进行网上收转,也可将材料邮寄至法院,法院内部通过网上阅卷、智能云柜、文件中转柜实现材料收转。四是联络法官阶段。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服务场所智能设备、在线诉讼服务平台、智慧执行系统联络法官。五是庭审过程阶段。通过移动微法院、互联网庭审系统、远程庭审系统,实现网上庭审,并可实现在线证据交换。六是文书送达阶段。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手机短信、微信等电子媒介送达过程性诉讼文书,探索电子送达判决书、裁定书和调解书。七是案件执行阶段。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执行系统提交财产线索、了解执行进展,法院通过信息化执行(东方法律网提供)系统开展财产查控、网络拍卖工作,通过“阳光执行”系统公开执行事务。八是答疑信访阶段。通过诉讼服务平台、司法公开等平台,开展远程判后答疑和线上信访工作,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。

  要构建“非接触式”服务的模式,就必须完善相关基础性的信息化平台。一是完善自助服务平台。在法院创建的诉讼服务场所中搭建自助服务区、24小时自助法院等,为当事人提供查询咨询、分流引导、智能诉讼风险评估、自助立案、联系法官等诉讼服务,实现立案业务全流程覆盖的自助服务。建立智能云柜、材料中间柜,方便当事人与法官之间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送达、中转相关文书资料,实现文书材料的双向自主收转,在“不接触”的同时全程留痕、安全可查。二是畅通线上服务平台。全力强化和保障移动微法院、网上诉讼服务中心、电子送达平台、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系统应用,及时发布诉讼服务信息,推行网上纠纷多元化解、网上立案、电子公告、在线阅卷、答疑等诉讼和非诉讼在线服务。进一步完善跨域立案系统与移动微法院的应用,尽可能通过线上提供远程跨域立案。强化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,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,切实增强纠纷多元化解的权威性。完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,及时公开案件诉讼过程,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、了解和参与诉讼进程。以电话语音方式为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提供各类诉讼知识、案件进展情况、民意调查、信访等服务。充分运用视频接访系统、网上申诉平台,规范网上申诉办理程序,切实发挥视频接访、网上申诉在实质性解决信访群众诉求方面的作用。三是优化网上办案平台。完善无纸化办案系统,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,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。推进上诉案件管理系统应用,实现上诉、申诉案件登记、移送、调卷、立案、阅卷、审理全网络运行。建立电子档案信息利用共享平台,实现当事人、诉讼代理人跨域查阅、打印、拷贝诉讼档案材料。深化政法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、涉案财物管理系统、减刑假释系统的建设应用,实现刑事一审、减刑假释案件内部一网通办。完善执行办案系统,实现与阳光执行系统、执行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。四是建立网络庭审平台。进一步升级完善移动微法院网络开庭模块,实现人脸识别、智能验证、证据共享等功能,让诉讼参与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方便快捷的参加庭审活动。建立互联网庭审系统,实现原告、被告及法官三方异地庭审的无缝对接,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提升庭审效率。深化远程提讯系统和远程庭审系统应用,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在刑事审判法庭通过电子屏幕、音频视频实时对羁押于看守所、监狱的被告人(服刑人员)进行法庭调查、举证、质证、宣判等庭审环节,实现法院与监狱、看守所的远程在线庭审。五是强化智能辅助平台。加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建设力度,推动实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、案件信息自动回填、案件卷宗自动编目、文书智能辅助生成等功能,提升网上办案效率。推广庭审语音录入系统,加快部署地方版方言语音识别系统,实现庭审笔录的智能化,提高在线庭审效率。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,在部分法院搭建电子证据存证平台,对电子数据实时固证存证,有效解决电子数据证据的困难,大大节约互联网庭审举证质证成本。统一部署电子签章平台,实现法律文书在线批量签章,打通法律文书在线流转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  要确保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效果,必须建立健全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。一是激发需求机制。要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方式,加大力度宣传推广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,发布相关工作广告、使用手册,开展对法律工作者的培训,加强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引导和辅导,有效激发诉讼群众的需求,形成良性循环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更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加大宣传力度,让群众知晓其特点优势,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优质的诉讼服务。二是优化供给机制。要通过完善系统有效的工作机制,提供更好的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产品,和传统的诉讼服务方式互为补充,改善用户体验。要建立后台快速办理通道,加强内部工作对接,做到职责明晰、科学分工、协调有序。要整合各类平台,统筹各项资源,实现互联互通、共享共用。要建立规范化、科学化、信息化的工作流程管理机制,实行自动提醒、全程监管、严格考核。要建立问题收集、投诉处理机制,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。三是强化保障机制。加强对法院干警培训和管理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,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。探索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中引入专业力量,为人民群众提供立案咨询、矛盾化解、法律援助等线上法律服务。要强化技术保障,全面加强有关的信息化建设,强化各类平台、系统的升级优化和日常运维工作,确保方便快捷、安全顺畅。

  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,“非接触式”诉讼服务不仅是最适应疫情防控形势的诉讼服务形式,更是诉讼服务工作模式的重大变革,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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